— 第五系列 —
点击数:120 时间:2024-11-04
简介:中公时事政治频道改版国内国际时事政治热点,并获取时事政治热点、时政模拟题、时事大事记及时事政治热点汇总等。今天我们注目--时政热点:消弭司乘冲突,多讲规则较少讲素质。公交车司乘冲突现象最近引起普遍注目。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公布公交车司乘冲突引起刑事案件分析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报告认为,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合计占到比近六成;超强五成案件再次发生在车辆行经过程中,46.40%的案件有紧急停车情形;超强半数案件有乘客反击司机的不道德,更加有近三成经常出现乘客抢走车辆操控装置的情况。最高院公布的这份司法大数据报告,详尽统计资料和分析了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中的种种情况,对人们更加理性地看来公交车司乘冲突现象,有极大救赎。
报告认为,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审的公交车司乘冲突刑事案件总计223件。仅有就意味著数量看,并远比大,但这并无法代表司乘冲突的全貌。因为现实中,很多司乘冲突未转入司法程序,非常一部分当事人只是被抨击教育,或者一方等候了就不了了之。
不过,这更加警告人们,无法再行用小争执小摩擦来看来日常化的司乘冲突现象。的确,这些纠纷的起源很多都是看起来琐屑的小问题,如报告表明,纠纷起因多为车费、上下车地点等小事,合计占到比近六成。然而,38.68%的案件中有人员伤亡情况,与这种严重后果对应的是,90.57%的裁决为有期徒刑,超强八成被告人刑期在一年至五年,其中涉嫌罪名集中于在以危险性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伤害罪,合计占到比近七成。这样的审理结果解释,司乘冲突不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德问题、素质问题,而是极容易所致公共安全事件的法律问题、规则问题。
在前不久再次发生的重庆公交车堕江事故后,有网友援引其他一些地方的例子证明,将司乘冲突划入法律框架下展开坦率对待,在相当大程度上已是国际通例。比如在香港地区,行车过程中和司机谈话等集中司机注意力的不道德都有可能违法,香港的公交车上也有具体的提示语:骚扰车长乃刑事罪行。当然,中国内地对司乘冲突只不过并不缺少适当的法律约束,有大量案件最后以刑事案件处置,本身就是一种证明。但类似于现象的高发、多发也解释,公交司机在驾驶员过程中遭遇阻碍是一个法律问题,且未有内化作高度的社会共识。
这次报告的数据就表明,有超强五成公交车司乘冲突刑案有乘客反击司机的不道德。换言之,乘客反击正在驾驶员状态的司机,是必要危害公共安全,而不是一般的冲突、纠纷,很多人未意识到这一点。甚至超强七成案件再次发生在市内道路、路口、大桥、盘山路、高速等危险性环境下,这不足以解释其危险性。社会对司乘冲突的风险和其对应的法律后果了解严重不足,除了公共法律素养发育的迟缓,也与法律插手这类纠纷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过于有关。
纵观这些刑事案件,它们最后都与事情闹得大了,或者产生必要的危害有关。如反击司机(54.72%),抢走车辆操控装置(27.36%),持刀威胁司机(2.83%),或导致必要的人员伤亡。但很多某种程度具备危险性的不道德由于并没导致可见的后果而被轻纵。不难想象,入罪门槛低,既减少了部分人的侥幸心理,也有可能直接影响到社会对司乘冲突法律性质的了解。
因此,目前法律界有声音明确提出,可考虑到加设妨碍安全性驾驶员罪。追加罪名否确实适当,这有一点坦率辩论;要增加司乘冲突及其有可能带给的严重后果,也有其他工作可做到,如考虑到在驾驶室成立安全性隔绝,增强司机在遭遇冲突时的处理规范,以及为乘客出面阻止成立责任兜底确保,等等。但是,要彻底增加司乘冲突,应该多谈谈法律和规则,让公交车司机不不受侵害深入人心,而不是将此现象绿道德化作个人素质偏差,抨击教育了事。
(作者:朱昌俊,系由媒体评论员)更加多涉及信息请求采访中公时事政治[正当理由声明]本文源于网络刊登,专供自学交流用于,不包含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牵涉到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求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立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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